活動說明:
一、目的
為鼓勵中小企業從事刻新研究發展、提升技術與服務水準、增強蔬爭力,經濟部針針持績以有組織、有系統之方法,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,甄選傑出者予以適當之獎勵,以期技術生根,進而達到產業升級典健全發展之目的。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獎勵對象
合於行政院核定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」且目前仍症營運中之中小企業。
(二)獎勵範圍
自行研發之倒新性產品、技術、製程、流程、服務(包含技衙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項,於112年完成,並已商業化選用者。
三、獎勵方式
申請之中小企業經評審通過者頒發獲獎證書及獎牌(座),以30名為原則,實際獲獎名額視申請審查情況核定。
四、申請時間:
自113年4月10日起至5月31日17:00止
